成都盛世天安认真检查和整改,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发现隐患与整改、清除隐患是紧密相连的工作环节。发现隐患需要依靠,
查",而消除隐患的整改工作则需要做到"四定"。
(1)查找发现隐患的"三查"要求
1)全面查:即检查的项目要全面,要检查到各个环节和各个角落(部位)。既要检查
物(在施工程项目及其所用的施工措施、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也要检查到人(管
理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既要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所列的 168 项去查,也要
参考表 35-44~ 表 35-45 所列的安全隐患表现形式和表 35-3~ 表 35-13 所列的事故因素去
进一步健全和细化检查项目。一般说来,中型以上工程项目应检查的安全隐患项目只有达
到 300 个左右(甚至还要更多一些),才能达到"全面查"的要求。
2) 经常查:包括施工全过程中的经常性检查和阶段性(季、月以及新的施工阶段开
始后)检查。一方面要检查先前查出的隐患的消除情况,另一方面还要查找新出现的隐
患,而且要反复地查。
3) 深入查:不仅要把隐患找的更细、更具体,而且要将其产生的原因查清楚,特别
是那些多次整改都未能根除的多发性、顽疾性隐患,以便能提出更加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查"的要求,既不能降低,也不能走形式,需要实实在在地去做,虽然其工作量
和难度都比较大,但只要做到以下两点,就可把这项工作做好:
A. 将检查项目加以划分,分别落实到各级管理部门和负责施管人员,分别制表,落
实到人,并建立汇总、分析和及时反馈制度,将资料输入计算机,形成规范化的管理;
B. 将大量的集中性检查项目化为经常性的平时检查项目,形成日常的工作程序和制
度。
(2) 消除隐患整改工作的"四定"要求
1) 定整改负责人。即将发现的隐患项目分项确定整改工作的负责人,将整改工作落
实到人。
2) 定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和项目整改负责人制订整改和保持整改工作成果的措施。
3) 定整改完成时间。确定的整改完成时间,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和验收人进行检查整
改完成情况的时间。
4) 定整改验收人。需要定各级验收人,一级一级地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