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住建部公布了2月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月作为开年复工的第一个月,
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怎么样?
让我们一起来详细看下通报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17年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2起、死亡3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7起、死亡人数增加23人,同比分别上升340.00%和328.57%(见图1)。
2017年2月,全国有12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
天津(1起、1人)
河北(1起、1人)
山西(1起、1人)
江苏(2起、2人)
安徽(1起、1人)
福建(3起、5人)
江西(1起、1人)
河南(2起、4人)
广东(5起、5人)
广西(1起、2人)
重庆(2起、2人)
甘肃(2起、5人)
2017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44人,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2.22%(见图2、图3)。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7年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7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0%和233.33%(见图4)。
2017年2月期间,福建、河南、甘肃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2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海东区间右线盾构减压仓在减压过程中起火,造成3人死亡。
2月19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龙湖办事处三合安置区3号楼项目发生物料提升机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2月20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污水管网工程发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17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同比下降9.09%(见图5、图6)。
三、较大事故督办情况
截至2017年2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6]37号)规定, 2016年发生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7·2”事故、浙江杭州“7·8”事故、上海市杨浦区“7·19”事故、贵州黔西南州“8·25”事故、吉林长春“9·13”事故、辽宁沈阳“9·15”事故、辽宁沈阳“10·19”事故、黑龙江绥化“10·24”事故、福建福州“11·18”事故、河南驻马店“12·10”事故共10起较大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及处罚文件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份
超详细的安全生产隐患清单,
收好不谢!
一、安全防护
1.安全帽无老化,无破损,无人为维修改造
2.正确佩戴安全帽:帽子佩戴端正,系紧帽带
3.佩戴合格的安全眼镜
4.脸部防护罩正确佩戴。如打磨、切割、破碎等作业。
5.焊接面罩下同样要带安全眼镜。焊接助手也要使用墨镜
6.根据不同工种选择和佩戴合适的保护手套,每个班组必须保证你的员工有手套。
7.现场所有的人员应佩戴反光背心。
8.工作服衣袖不要卷起,不要敞开衣服,防止皮肤直接暴露危害
9.司机等应使用保险带,下车时必须戴好防护设备和关上车门
二、高处作业
1.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如班组有不合格安全带或没有标签的必须及时更换。
2.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3.堆放材料时,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4.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5.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6.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7.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8.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9.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10.高处作业材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11.作业前没有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三、动火作业
1. 电焊机作业前没有检查,焊把线接头(端子)接触不良,造成局部高温起火。
2. 动火作业前没有对四周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检查清理,留有可燃易燃物。
3. 动火作业没有配备合格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不当。
4. 必须有动火监护人,作业过程中出现危险能及时消除。
5. 气瓶没有固定,固定位置不正确,应固定在气瓶上方2/3处。
6. 不适用的气瓶没有保护钢帽。存放在气瓶笼中的气瓶没有固定。
7. 存储气瓶处没有安全标志和警示标示,乙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够。
8. 气焊作业时,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到5m,气瓶距离动火点不足10m。
9. 气瓶出线软管老化严重,氧气瓶没有使用防回火装置,没有使用专用软管卡具。
10. 高处作业时没有使用接火盆,或下方没有设立禁区。
11. 在周围环境中出现易燃物体时,使用电动工具或动火作业。
12. 在易燃物可燃物存放点附近吸烟,没有必要的警示标识和禁烟标识。
四、脚手架
1. 脚手架没有标签,标签背面没有检查日期。
2. 跳板未铺满,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缺少跳板造成孔洞。
3. 跳板绑扎铁丝过细,跳板绑扎方式不正确,每块跳板分开绑扎。
4. 上下爬梯设定位置不正确,与施工工件冲突。
5. 爬梯只安装到平台处,应超出平台两个踏步以上。
6. 没有正确安装踢脚板,平台四面没有全部安装踢脚板。
7. 跳板头开裂未用铁丝绑扎固定。
8. 移动脚手架搭设的地面不平整。
9. 木梯子被发现在现场使用。
五、吊装作业
1. 吊物吊在空中,吊车操作员离开吊车。
2. 禁止吊车操作员离开驾驶室,不带个人防护设备输入文字
3. 作业半径没有警戒、设立安全警示牌,工人在吊装作业区走动。
4. 起重指挥人员无旗、无哨、手语。
5. 吊物不使用溜尾绳或使用的溜尾绳太短。
6. 吊带使用不正确:吊装棱角物体,没有使用保护措施。吊带没有使用卡扣连接。
7. 工作人员从吊物底下穿过,吊起吊物在吊物底下加工。
六、电气作业
1.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并张贴设备检验标签。
2. 非电工私自接线,修理电动工具。
3. 没有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更换失效的开关电器。
4. 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未及时得到包扎绝缘处理。
5. 开关箱支架安装不稳固,现场使用放置不牢,有时倾倒在地上使用,使用当中箱门未关闭、固定配电箱没有填写每日检查记录单并张贴详细的联系标志牌以及检查色标。
6. 电缆线架设凌乱,未使用绝缘S钩或三角支架,通过马路和通道的线路没有进行保护或者架设高度过低不低于4.5m或加上醒目的安全警示带。
7. 电气插座破损没有及时更换,开关箱内断路器或插座固定不牢。
8. 照明装置防护外壳破裂,玻璃外罩缺失。
9. 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合适,缺少良好的操作空间。
七、开挖作业
1.挖掘机与临边的安全距离(1.5-2m)。
2.未按要求配备旗手。
3.开挖好的基坑临边未及时设立路障。
4.人员进入基坑工作没有合适安全通道及基坑无塌方措施。
5.工作人员在装载机前面工作时,装载机未关掉发电机。
八、工具设备
1. 电工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并张贴颜色识别标签。
2. 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未及时得到包扎绝缘处理。
3. 使用自制工具进行作业。
4. 电焊机使用时没有进行接地,接线端子裸露。
5. 压缩机皮带/圆盘踞/打磨机及砂轮机和其它转动部位防护罩缺失。
6. 高空作业工具没有使用工具袋而是随意摆放,工具易于坠落伤人。
7. A字梯脚没有防滑处理,或者使用A字梯的顶层及以下2层进行作业。作业时,没有人员扶梯子;背对着梯子进行作业。
8. 人员站在脚手架上时移动脚手架。
九、受限空间
1.所有受限空间必须有“受限空间,未经授权禁止进入”标识,并将入口人孔关闭、封带封堵。
2.工作许可证、气体测试记录表和人员进出登记表应悬挂在受限空间入口处。
3.受限空间需要准备通风,气体测试合格,12v照明。
4.进入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接受过受限空间进入培训,将标签贴在安全帽上。
5.受限空间入口处必须设置救援设施,如搭设三脚架,挂滑轮,拉救援绳,救援绳一端固定在受限空间外,一端与进入人员安全带系牢。
6.进入的电线必须与金属绝缘隔离,整齐悬挂,同时防止人员被绊倒。
7.监护人必须穿反光背心,没有监护人监护,禁止受限空间作业。
十、其他事项
1.气瓶应分类存放在气瓶笼内,并按名称标识并和MSDS一起张贴在气瓶笼上;氧气和乙炔气瓶笼上必须张贴“禁止吸烟”标识,配备灭火器。
2. 空瓶和满瓶应区分,挂空瓶和满瓶标识牌,并用2根铁链或棕绳将空瓶和满瓶分开捆绑。
3. 气瓶在没有装着减压阀的情况下使用。
4. 气瓶运输应使用推车,路况不适宜推车的应两人搬运,不得单人肩抗。
5.气瓶必须竖直放置,并用铁链或棕绳将气瓶与固定点绑固牢靠,应绑气瓶的中上部,不得绑瓶嘴。
6.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尽量保持间距6m,距离火源10m。
7.油漆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化学品库房内,库房门口张贴名称标识、防火标识、MSDS,并配备灭火器。
8.现场每日使用的油漆,现场存放的必须远离动火点,并设警示带围护,并张
贴名称标识、防火标识、MSDS,配备灭火器,且必须在下班时,收回至指定的化学品库房。
9.现场油漆桶及其他化学品容器空桶必须及时盖上桶盖、瓶盖,必须每日收回化学品库房,现场禁止出现丢弃的化学品空桶、空瓶。
10.油漆桶作为他用时,如盛装扣件、螺栓、盛水或收集垃圾,必须将油漆桶内的剩余油漆清理干净,并将防火标识打磨掉或覆盖掉,同时必须张贴标识,如“工具桶”“垃圾桶”。
11.运到现场使用的模板、木方不得有钉子,必须将钉子去掉。
12.模板、木方现场摆放,必须成方、成垛。
13.拆除的模板、木方,必须拆除一块,清除一块上面的钉子,并码放整齐;并及时运离现场。
14.化学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化学品库房内,库房门口张贴名称标识、MSDS。
15.现场每日使用的化学品,现场存放点设警示带围护,并张贴名称标识、MSDS,且必须在下班时,收回指定的化学品库房。
16.化学品容器必须盖好盖子,即使是空桶也同样要求。
17.化学品运输存放,应参照MSDS要求,禁止酸碱摆放在一起;车辆运输时,应将化学品摆放平稳,不得堆放,并检查容器口是否封好。
18.化学品应存放在二次保护容器内,防止滴漏,禁止直接将化学品容器放在地面。
19.各班组必须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